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: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以及《环保部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的相关规定,现将安徽修一制药有限公司年产 198 吨普仑司特无水物等十二种医药中间体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年产 198 吨普仑司特无水物等十二种医药中间体项目(阶段性)
建设单位:安徽修一制药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安徽省天长市化工集中区余庄路北侧
公示时间:2021年4月22日-2021年5月22日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高部长
联系电话:13956325796